近年来,全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(俗称民用无人机)产业高速发展,由于其操作简便、快速灵活,广泛应用于农业、林业、电力、气象、海洋监测、遥感测绘、物流、应急救援等领域,但同时由于其易改装、难防范,容易出现“黑飞”“乱飞”现象,给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。
此外,民用无人机产品并没有统一的质量安全标准,少数企业的产品设计不合理,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。
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(标准委)发布了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》强制性国家标准(GB 42590-2023),该标准由工信部组织起草,将于2024年6月1日实施。
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安全要求》是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的配套支撑标准,可以有效指导研制单位设计生产、规范检测机构合规检测和保障使用者安全使用,有利于进一步筑牢民用无人机产品安全底线,贯彻民用无人机管理要求,促进民用无人机产业健康发展。
在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》 之前,我国民用无人机领域的国家标准还有2018年实施的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》、2020年实施的《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术语》、2021年实施的《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安全性通用要求》等,但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》 是我国民用无人机领域首项强制性国家标准,适用于除航模之外的微型、轻型和小型民用无人机,提出了电子围栏、远程识别、应急处置、结构强度、机体结构、整机跌落、动力能源系统、可控性、防差错、感知和避让、数据链保护、电磁兼容性、抗风性、噪声、灯光、标识、使用说明书等17个方面的强制性技术要求及相应的试验方法。
上述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市场监管总局(标准委)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全方位开展标准宣贯培训,引导广大生产企业积极贯标达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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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》
能飞无人机学院是中国民航局审批的无人机培训机构,中南地区指定的无人机考试中心,承担着广东及其周边地区的考试服务,是同时拥有多旋翼、垂直起降固定翼、固定翼、直升机的超视距驾驶员(机长)、视距内驾驶员(驾驶员)机型且同时拥有驾驶员、机长、教员培训资格的教育基地,已经为我国无人机行业培养了上万余名持有无人机执照的驾驶人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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